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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8年度桃園縣政府文化局申請展覽作業要點◎ 

98年度文化局申請展覽作業開跑了,為鼓勵具有潛力之美術家創作及展出以及提昇本縣美術水準,竭誠歡迎國內外公私立美術團體、機關、學校以及美術創作者,向本局申請98年度展覽,展場分別有中壢館及桃園館,展覽類別有水墨、書法、油畫、水彩、膠彩、版畫、雕塑、篆刻、美工設計、陶藝、攝影、複合媒材等。申請手續請於97年7月底前填妥申請表乙份每年7月底前填妥申請表乙份(附件1),並檢具5×7吋照片(黏貼於附件2),向本局視覺藝術課提出申請。 

※申請簡章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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