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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桃園蓮花季寫生比賽簡章
一、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
二、承辦單位:觀音鄉公所、觀音鄉農會
三、輔導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四、協辦單位:桃園縣青溪新文藝學會
五、贊助單位:廣達文教基金會、台灣電力公司
六、活動日期:中華民國97年7月26日(星期六)上午8點至下午3時止 (風雨無阻)。
七、 比賽方式:採現場寫生方式,題材以觀音鄉蓮花生態、人文景觀為主題,比賽用四開畫紙由承辦單位提供但不提供座椅,寫生用具一律自備,並不得自備紙張或由他人代筆,違者取消資格。
八、活動組別: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社會組 (含高中職學生)等五組。
九、報到地點:桃園縣觀音鄉金華路6鄰16號(本次蓮花季活動主會場,觀音鄉金華路與新華路交叉路口)
十、報到時間97年7月26日(星期六)上午8點至10時止
十一、寫生地點2008桃園蓮花季活動主會場
十二、作品繳交:於活動當天下午3時前繳交報到處
十三、報名方式:
1.團體報名:由承辦單位委託各大專院校、高中職、國中小訓育組、輔導室或美術教師協助辦理。
2.個別報名:郵寄、傳真或E-mail參加比賽報名表,或至本會辦理報名皆可。
3.現場報名:比賽當天可親至服務台報名參加,因現場報名名額有限請盡量事先報名。
十四、錄取名額:每組各錄取第一名一名、第二名二名、第三名三名、佳作預定十名 (視參加比賽人數而定)。
十五、得獎者獎品
1. 國中組及社會組:
(1)第一名:發給縣政府獎牌乙面、獎金陸仟元。
(2)第二名:發給縣政府獎牌乙面、獎金參仟元。
(3)第三名:發給縣政府獎牌乙面、獎金貳仟元。
(4)佳作:發給縣政府獎狀乙張、獎金伍佰元。
2. 國小組:
(1)第一名:發給縣政府獎牌乙面、獎金參仟元。
(2)第二名:發給縣政府獎牌乙面、獎金貳仟元。
(3)第三名:發給縣政府獎牌乙面、獎金壹仟元。
(4)佳作:發給縣政府獎狀乙張、獎金伍佰元。
十六、評審: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擔任評審結果於9月5日前公布並通知得獎人,於10月4日於逸福農場舉行頒  獎典禮。
十七、無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凡是繳交之作品版權屬承辦單位所有。

報名地點:
觀音鄉農會
328觀音鄉中山路2段833號
TEL:03-4981221分機602
FAX:03-4980211
E-mail:h094475@efarm.org.tw
桃園縣青溪新文藝學會
320中壢市成章二街10號
TEL:03-4332872
FAX:03-4332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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