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展覽的年節版畫以生肖為主題,另選出數件歷屆首獎作品,並加入年節祝福、歡慶、吉祥等寓意,構成一幅幅內容精彩、饒富趣味且富有教育意義的年節創作版畫,期盼民眾能從這些畫作中更深一層認識中國傳統年節習俗及文化。
活動期間:2010/1/1~2010/4/30
時間:99年1月1日(五)至99年4月30日(五) 每週一至五 8:00-17:00
活動地點:桃園縣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
辦理單位:桃園縣政府文化局
聯絡辦法:桃園縣政府文化局 03-3322592#8570
紙張的設計、材質與日俱增時而薄如蟬翼時而堅硬挺拔而婚紗禮服的軟尼雪紡、滑緞蕾絲、花邊刺繡等元素亦與千變萬化的紙材不謀而合筠坊人形學院希望藉由紙張詮釋一場夢幻婚禮
2009年代表台灣受邀至加拿大參展的紙塑藝術創作「『紙』享婚紗~婚紗禮服系列」,於展出期間獲得國際紙藝界的熱烈迴響,此次隆重回台展出。本次紙禮服創作展,是由筠坊人形學院的林筠老師帶領十八位卓然有成的紙塑藝術家共同創作。創作者以女性觀點透過紙材加上獨特的創作手法,以婚紗做為主題編織出她們對於女性追求幸福的嚮往,作品精湛獨特,件件都是創作者的精心創作,極具欣賞價值,是民眾們不容錯過的精采展覽。
活動期間:2010/2/3~2010/2/27
時間:上午09;00-1200;13:00-17:00
活動地點:文化局中壢館第2展覽室
展演者:筠坊人形學院會員
辦理單位:筠坊人形學院、文化局視覺科
報名資訊:自由入場
聯絡辦法:03-3322592#8521視覺科楊小姐
生命圖像,藉由深刻的信仰作為出發點,以美學來呈述內在生命中必要的生存動力,將個人創作的元素擴充於安身立命的價值,面對「標新立異」的當代環境,如何在藝術的位居尋找延續,正是現今重要的課題,因此嘗試以繪畫性的形式,觸發內心的感動,展露創作者生命態度的面觀,更能貼近於本心。 許志芳、楊景堯以傳統符號、圖騰作為書寫生命的記憶,仿如符咒般,結合個人的生命圖像,在挪用各種民間圖案的媒介中,脫離了脈絡的限制,試圖另闢出新的思考途徑。周淵清的繪畫創作,隱約透露其細膩的性格,在各種人物圖像中,其理想美的存在,有著不可或缺的必要性。三人藉著對生命共同的價值觀,將生命價值的熱情串起了微妙的聯繫,在此展開了他們「異地同盟」的耕耘,期盼讓世人都能遇見美好,並讓它永不止息。 |
活動期間:2010/2/3~201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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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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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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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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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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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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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國小國術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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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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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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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儀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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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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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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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長致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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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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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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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開筆貴賓與書法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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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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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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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長、貴賓與名法家開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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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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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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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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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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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時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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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廳》-書法名家揮毫送春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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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畫廊》-書法體驗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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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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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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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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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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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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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翻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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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教育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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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作應景模板,若干供民眾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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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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絹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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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教育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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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作春節門聯吉語絹版,供民眾印製在春聯紙或宣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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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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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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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文化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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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若干印章邊款,供民眾體驗蠟拓與濕拓的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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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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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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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文化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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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石印和陶土或瓷土,供民眾捏製心目中理想印章形狀,並指導民眾刻石印或陶瓷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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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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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祥語書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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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文化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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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若干吉祥語範例,供民眾書寫在春聯紙或宣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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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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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帖臨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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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文化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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篆.隸.楷.行.草名帖各擇一帖,供民眾選擇臨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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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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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樂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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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文化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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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春聯紙或宣紙或面具臉譜,供小朋友自由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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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屆桃源創作獎2/22-3/15開始收件 十萬獎金等您來拿!
※第8屆桃源創作獎簡章:
第8屆桃源創作獎 徵件簡章
The 8th Taoyuan Creation Award
一、宗旨:鼓勵當代藝術之實驗與創新風格,獎掖民眾參與當代藝術創作。
二、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桃園縣政府文化局
四、參賽送件日期:2010年2月22日(週一)至3月15日(週一)止。
五、參賽資格:目前在台灣活動之藝術家,不限國籍,均得以個人或團體方式參賽。
(一)團隊作品需詳列團隊名單,並指定一人統籌負責參賽、代領獎金事宜。(註一)
(二)外籍藝術家獎金之領取請依我國相關稅法規定辦理。(註二)。
六、參賽作品規範
(一)不限媒材、類別,須為創作者個人二年內之作品。
(二)每人限送審乙件作品,送審作品於評審結果公佈前不得參與其他競賽。
(三)參賽作品尺寸
1.初審作品:
(1)平面作品總尺寸不得超過高200公分×寬350公分(含框)。
(2)立體、裝置性作品高度不得大於230公分,長度、寬度不得大於250公分。
(3)作品重量以本局電梯承載荷重(700公斤)為限。
※ 請詳實填寫所需之空間及尺寸
2.複審作品:
(1)請依初審作品尺寸送件,超出初審作品尺寸,則予以退件。
(2)作者須注意作品安全性,並以不破壞本局展覽空間為原則。
七、參賽辦法
(一)初審
1.參賽作品:依下列各類規定,以PC格式之光碟送件,圖檔限每張約350dpi之JPG檔,影片、動畫檔限MPEG1、MPEG2、AVI、RMVB、SWF等格式。
(1)平面類作品:完整作品全貌圖1張(聯幅拼合及系列稿亦請全部並置拍攝),局部圖或細部圖2-5張。
(2)立體類作品:完整作品全貌圖1張,局部圖或不同視角圖4張。
(3)聲光影音效果/錄像/動畫:第一段燒錄整體動態展場效果(以3分鐘為限),第二段燒錄精簡版影片內容(以5分鐘為限),第三段燒錄現場播放的影片完整內容,影片均不得出現作者姓名。此外,請另附靜態影像350dpi圖檔3張,以供得獎專輯畫冊製作使用。
(4)數位檔案光碟片上請以油性筆書寫姓名及作品名稱。
(5)所有初審資料恕不退件,請自行備份留存。
2.送件表:
(1)請以Word格式繕打並內置身分證(或護照)、參賽作品圖片及切結書簽名圖檔,填妥完成後連同參賽作品350dpi圖檔燒錄於光碟中。
(2)另列印一份完整送件表連同參賽光碟片寄送。
(3)資料不完全者不予收件。
3.送件方式【請自行選擇一種方式送件】
*郵寄方式:掛號寄33053桃園市縣府路21號,桃園縣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科收,信封註明「第8屆桃源創作獎」,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親送:桃園縣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科。
*網路收件:請以Word格式繕打並內置身分證(或護照)、參賽作品圖片及切結書簽名圖檔,連同作品350dpi圖檔e-mail至peichi@mail.tyccc.gov.tw,每封e-mail限10MB以內,本單位收到後將以e-mail回傳確認。
(二)複審
1.通過初審之原參賽作品於規定時間內送至桃園縣政府文化局桃園館,並依通知於指定空間、時間內自行佈置完成(佈置材料、作品設備自備,展覽場地由本局協調分配),未送件者視同放棄比賽資格。
2.另以光碟燒錄5年內創作之參考作品3件供參,參考作品請依初審參賽作品格式繳交。
八、評審會議:
1.初審選出「入選」若干名,複審評定獎項由入選作品評選出「桃源創作獎」、「優選」。
2.由本局聘請學者、專家擔任評審委員進行評審,評審過程依行政程序法第32條相關迴避規定進行,參賽者不得對評審結果提出異議。
九、獎勵方式及名額
(一)不分類別選出「桃源創作獎Taoyuan Creation Award」3名,每名可獲得獎金新台幣100,000元整(含稅15﹪)、獎狀乙紙、畫冊及成果光碟5份,獎項由評審決定是否從缺。
(二)不分類別選出「優選Honorable Mention」3名,每名可獲得獎金新台幣30,000元整(含稅15﹪)、獎狀乙紙、畫冊及成果光碟3份,獎項由評審決定是否從缺。
(三)不分類別選出「入選General Mention」若干名,頒與獎狀乙紙、畫冊及成果光碟乙份。
十、展覽作業
(一)作品於展覽期間不得提借。
(二)創作者須自行佈展、拆展、運輸,並與本館人員配合,所需之佈置材料、工具及視聽器材等設備由創作者自行準備。
(三)所有得獎作品需配合本局規畫參與巡迴展出,俟巡迴展結束後退件。
十一、退件作業
退件截止日逾期一個月後若未領回作品,將由本局自行處理,參賽者不得異議。
十二、附則
(一)送件參賽者同意其本屆入選作品,列為本局數位典藏作品,本局得對之進行教學、研究、展覽、攝影、宣傳、公開展示、公開傳輸(上網)、製作成果光碟、文宣推廣品或編輯等任何形式之非營利性使用,使用方式及次數不受限制,送件參賽者同意不向文化局請求報酬。
(二)凡送件參賽者於送件表切結書上簽章後,即視為同意並遵循本簡章各項規定。
(三)參賽作品保險:複審作品收件後至退件截止日止,保額均以新台幣拾萬元計。
主辦單位於展出期間對展覽作品將盡保管之責,然作者亦須注意作品安全性。如遇有人力不可抗拒情事而遭致損壞時,本局將不負賠償之責。
(四)有下列情事者,將取消資格及獎金,且3年內不得再送件參選。
1.抄襲或偽冒之作品。
2.違反著作權法或其他法律相關規定者。
3.曾在公開競賽獲首獎之得獎作品。
4.不願接受本局展出或放棄得獎獎項者。
5.其他違反簡章情節重大者。。
(五)如有未盡事宜,本簡章得修訂公佈之。
十三、備註
(一)獎金代領人需依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二)依據所得稅法,未持有居留證的外籍藝術家之競賽獎金需按給付全額扣繳20%;持有居留證者則需扣繳15%。
十四、工作進度表
工作項目 |
時間 |
備註 |
初審收件 |
2/22(週一)至3/15(週一),約4週 |
地點:桃園縣政府文化局桃園館視覺藝術科 |
初審結果通知 |
4月中 (暫定4/12 週一) |
公佈於桃園縣政府文化局網站及部落格 |
複審收件、佈展 |
4/26(週一)- 4/28(週三) |
創作者自行佈展,上午9時至下午6時 |
展覽時間 |
4/29(週四)- 5/23(週日) |
地點:桃園縣政府文化局桃園館 |
頒獎典禮 |
5月 (暫定5/1 週六10:00) |
地點:桃園縣政府文化局桃園館 |
拆展 |
5/24(週一) |
創作者請於當日下午6時前拆展完畢 |
巡迴展 |
另行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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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迴展作品退件 |
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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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活動訊息:
(一)桃園縣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www.tyccc.gov.tw/,徵件簡章公告於「下載專區」,比賽結果、活動訊息公告於「最新消息、新聞稿」。
(二)活動部落格http://taoyuan.pixnet.net/blog,徵件簡章、比賽結果、活動訊息公告、參賽者意見交流。
(三)洽詢電話:03-3322592#8540王小姐
傳真:03-3354384
地址:33053桃園市縣府路21號桃園縣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科。
資料來源: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說明:
一、文建會為豐富藝術家海外創作經驗,每年徵選優秀視覺與表驗藝術人才出國駐村。本年受理報名自98年12越28日至99年1月29日止。
二、凡錄取者由本會專案補助交通、保險、創作與生活費等。
三、鼓勵相關創作者踴躍報名徵選,簡章請詳如洽文建會網址:www.cca.gov.tw/文化法規 / 行政規則 / 獎補助類 /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視覺暨表演藝術人才出國駐村及交流要點。
創立於1992年的藝緣畫會,已成為桃園縣西畫界頗受肯定的團隊,大部分的成員都服務於教育界或是參與社會藝術教育的畫家,會員囊括老中青三代都是美術相關科系畢業,對全民美育的推動與提升有很大的影響,也是民眾參與藝術欣賞與創作的教師群。
會員有曾現澄、沈秀成、盧廷清、謝在棋、張志聲、古重仁、劉家鈞、范姜明華、羅桂蘭、卓明富、徐傑淡、傅彥熹、姜昌明、沙彥居、陳映伶等人,今年新加入會員劉瑞琴及舊會員姜吟芳歸隊共計17人。 畫會成員利用兩年一次的創作展出,互相砥礪並編印創作專輯。
作品風格及作者的關注點都不相同,是一個水準相當高且整齊的畫會聯展。茶會時間/1月17日(週日)上午10點。
活動期間:2010/1/13~2010/1/31
時間:週三至週日 上午9:00-12:00 ;13:00-17:00
活動地點:文化局中壢館第1、2展覽室
展演者:藝緣畫會
辦理單位:藝緣畫會、文化局視覺科
報名資訊:自由入場
聯絡辦法:文化局視覺科楊小姐 03-3322592#8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