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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知名表演藝術團體「雲門舞集」排練場不幸遭逢大火之後,本局即省思如何協助更多的藝文團體而不只是雲門舞集,以解決本市長期藝文空間不足的問題。經本局檢討自95年起首開全國先例推動的「藝響空間網」專案,實有扶植藝文團體,厚植文化根基的政策效益,為了有更突破性的開放幅度,以回應各界呼籲政府協助藝文團體對於排練及行政空間的急迫需求。
為迅速回應此政策需求,本府各局處協助立即提供26處閒置空間名單,經初步會勘檢視出12處市有閒置或低度使用之公共建物,依「臺北市有公用房地提供使用辦法」等相關規定,提供藝文團體使用。有關本次開放之閒置空間係由本府財政局及其他各機關權管,鑑於本案係採「短期臨時使用」之概念進行,將請各機關協助並同意由本局與各機關簽訂代管行政契約以明訂代管期間之維護管理責任後,再由本局與有意申請使用之藝文團體簽約。
進駐團體僅需負擔進駐期間之水電費等相關費用及部分稅金(房屋稅、地價稅),另外各藝文單位還可以考量各自的需求及現況條件,進行簡易整修,整修計畫本局將以專案方式補助。本次補助以硬體整修相關費用為限,辦公、空調設備不為補助項目之中。惟仍有部分團體反應空調設備應於補助範圍之內。
本次共開放12處空間,共有77件申請案。經評審委員評審後,共有9處空間媒合成功,將有44個團藝文團體(含共同申請單位)能進駐市有閒置空間,但仍尚有許多團體未獲得使用空間,本局雖仍在清查本市閒置空間,但囿於閒置空間多為老舊或原建物條件不符藝文團體所需,恐仍無法滿足藝文團體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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